1、门卫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外来车辆及来访人员的核实、登记工作。
2、本校师生员工、家属及其他人员,进出学校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积极配合门卫管理。
3、凡出入校门的车辆应缓慢通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河南工学院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服从门卫指挥、管理。
4、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校,但如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校。
5、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门卫应主动疏导交通,并向保卫处报告。其他与学校无关、无牌车辆以及摩的禁止入校。
6、本校师生员工车辆信息录入车牌识别系统或凭通行证可直接出入学校;社会车辆须经核实、登记后方可入校。对可疑车辆、人员、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询问、查验,并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处理,当事人应主动配合。
7、反携带物品出校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出示由相关部门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出门凭证,私人物品必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接受门卫查验和询问。
8、新闻媒体、记者进入学校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宣传部同意和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9、未经允许,严禁商贩、推销及传教活动等社会闲散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禁衣冠不整、精神异常患者进入校园。
10、未经允许,严禁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携带宠物或动物进入校园。
11、校门前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含非机动车)、严禁摆摊设点。
12、凡不遵守本规定,寻衅刁难、无理取闹、谩骂、殴打门卫者,校内人员给予通报相关部门,校外人员由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