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第一条就规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因此,此次“防疫阻击战”无法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相关规定,而适用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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