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指挥中心实行三班(当天早9:00---次日早9: 00依次更替)轮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4、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
5、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喝酒、会客。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不准看书看报、打游戏、不准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7、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8、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带班领导,怠慢、延误信息采集追究相关责任;
9、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0、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办理监控调阅申请表后方可入监控室查看;
11、监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12、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