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释放公共空间资源,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处拟定于2025年12月10日对校园内遗弃的废旧摩托车、自行车和电动车(以下简称“废旧车辆”)进行集中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旧车辆的认定标准
长期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机件丢失、严重锈蚀等长期无人使用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视为废旧车辆。
二、车辆认领
请于12月10日前来认领车辆,到期未认领的车辆,学校将集中进行处理清出校园。
三、咨询电话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如对本次处理废旧车辆工作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联系保卫处治安科:3691139。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保 卫 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