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现将《河南工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河南工学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经过努力,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
组 长:赵学通 党委书记
副组长:戚新波 副院长
张国臣 副院长
成 员:文永林 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 伟 保卫处处长
任之超 后勤处处长
朱松梅 学生处处长
李长中 基建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何伟同志担任。
五、工作重点
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要为学生上一堂以扫黑除恶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二要通过召开专题班会、利用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三要通过在校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统一标语口号、播放电子显示屏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四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要有资料存档。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严厉严肃问责。
(四)畅通信息报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对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及时和准确报送。
"扫黑除恶"举报信箱:hngxybwc@hait.edu.cn 举报电话:0373—3691110
河南工学院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