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各部门:   

今年11月9日是第28个消防宣传日。为切实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意识,使其真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经研究,定于11月份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消防隐患排查

在全校范围内,各部门要对所属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重点是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餐厅、学生公寓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具体排查自查内容:

1、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情况;

2、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

3、灭火与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师生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4、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橱窗、条幅、网络媒体、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宣传。要组织所属师生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初步掌握防火、灭火及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三)消防制度责任及隐患整改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到人;历次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纳入11月份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办公或教学场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消防安全责任制人员名单(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室)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邮箱:935163634@qq.com,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及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先进单位评比的指标之一。    

                                       

 

保卫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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