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9-10-12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迎接2019年省级文明校园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和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凡进入校园或南北门岗外广场上的车辆(含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应严格按照规定,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  

2、严查校园内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超载、酒驾、乱鸣喇叭及乱停乱放的等违规行为。

3、严禁占用、堵塞所有建筑物的各类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噪音大、非法改装摩托车及无正规手续车辆进入校园。

4、凡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将统一清理至临时“废旧车辆停放点”。

二、整治措施

即日起,学校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场查纠,通过拍照、视频截图等取证方式,将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加强对校园交通违规行为的查纠力度。

三、违章处理

1、校园内没有挂牌的机动助力车、摩托车,查处后将由保卫处统一收存或扣留,待车主写出保证书并经批评教育后凭相关手续方可领取;若一个月内无人领取的,按无主车处理。对来历不明、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乱停乱放车辆,初次违反规定的,执勤人员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单》,予以批评教育并登记;多次违反者或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教职工将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在校生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学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计入所属系部量化考核,校内临时人员将责成有关单位予以处罚、辞退或解除合同,社会车辆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驶入校园。对违停的车辆清理时,造成丢失、损坏的,车主自负。

3、对于不服从交通管理、恶意滋事闹事或者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锁车暂扣,并按照学校制度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和宣传本通告,并教育本部门师生员工和业务单位自觉遵守,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校文明办  校综治办  保卫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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