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办公场所,严禁在办公场所和楼道内私接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自即日起,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在办公场所为电动车充电,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拍照取证,并记录台账,按照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对所在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相互监督,举报电话: 3691110(24小时)。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28日